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设计学类招生简章
设计学院教学理念先进,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设施一流。学生就业率多年来始终在全校名列前茅,学生在国内外重大专业比赛中屡屡获奖。
学院现有四个本科专业含11个专业方向,其中2015年有8个专业方向进行招生: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含平面设计方向、多媒体设计方向)、产品设计专业(产品设计方向)、环节设计专业(含景观设计方向、室内设计方向)、公告艺术专业(含影响传播方向、公共艺术设计方向、时尚设计方向)。另设有设计学(学术型硕士)、艺术设计(艺术专业硕士)、工业设计工程(工程硕士)等三个硕士点,及中外联合培养艺术硕士双学位项目。其中公共艺术专业时尚设计方向为与意大利Nuova Accademia di Belle Arti S.r.l.x学院(简称NABA)联合培养的“2+2”双学士学位项目,详细情况见简章附后文字介绍。
设计学类专业按大类招生,不分专业和方向。学生进校后(除中外合作时尚设计方向双学位项目外),一年级实行通识教育,集中学习专业基础课和公共课,根据一年级第一学期学习总成绩排名以及学生志愿,二年级编入各个专业方向进行学习。学制共四年,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达到规定学分、绩点,通过论文答辩,毕业可获得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艺术学学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未来发展眼光的综合能力素质与专业素质并重的高端设计人才。
二、招生计划
设计学类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每年10000元(其中中外合作时尚设计方向双学位项目学费见相关专业介绍)。2015年招生计划暂定为125名,安排如下表(最后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省市名称 |
招生计划 |
省市名称 |
招生计划 |
省市名称 |
招生计划 |
上海 |
55 |
安徽 |
5 |
重庆 |
2 |
河北 |
2 |
福建 |
5 |
四川 |
4 |
山西 |
2 |
江西 |
3 |
陕西 |
2 |
辽宁 |
3 |
山东 |
8 |
湖南 |
3 |
江苏 |
10 |
河南 |
5 |
广东 |
2 |
浙江 |
8 |
湖北 |
2 |
机动 |
4 |
三、报名条件
设计学类专业报考条件需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且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美术类统考并获得本科报考资格者。
四、专业考试
考生需参加所在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美术类统考并获得报考本科院校合格证。我校设计学类专业认同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五、录取原则
1、 上海生源考生:
取得上海市美术统考本科合格证, 2015年高考成绩达到市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学校按专业考试成绩50%和文化考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50%】,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不分文理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设计学类专业的上海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位列我校上海招生计划数前10%者,其文化考试成绩只需通过上海市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即录取。
2、 非上海生源考生:
考生取得生源所在省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证,2015年高考成绩达到省级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我校以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不分文理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 华东师范大学设计学院;
邮政编码:200062;
联系电话:021-62237313、62232742、62233319;
招生网址: www.zsb.ecnu.edu.cn;
公交线路:67、69、94、754、224、909、829、856华东师大站;轨道交通3、4、13号线金沙江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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