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1.2019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本科内蒙定向委培生4名,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
2.以上为招生预报计划数,最后以国家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批准计划数为准。
3.以上计划的录取将根据学校各专业考生考试的实际情况总体平衡。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阶段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者。
2.报考对象限定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兼收。须蒙汉兼通。
3.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色盲、色弱。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标准,两眼裸眼视力一般不低于0.8。
4.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中专(职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一、高二在校生)。
3)在高中、中专(职校)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校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其他不符合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报考规定的学生。
在招生考试中发现有以上情况者,校考成绩无效,并取消后续专业考试、录取资格。
三、网上报名
(一)报名流程
1.我校艺术类校考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上海戏剧学院2019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内蒙古定向委培生招生简章(本科)》,了解报考信息及要求。误填、错填报名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网址: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网http://zs.sta.edu.cn/
3.报名时间:2019年2月23日起至2019年2月26日(每天9:00-19:00)。
4.网上报名流程:
第一步:考生进行注册,完成信息填写与确认,信息确认后无法修改;
第二步:上传照片,免冠正面证件照,纯色背景;
第三步:选择报考专业及考试时间;
第四步:网上缴费,支付完成后无法更改报考专业及考试时间;
第五步: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3月1日)。
5.报考费:初试100元,复试100元,三试100元,报名完毕,一律不退报考费。考生选择考试时间后,须于30分钟内完成网上缴费,如未及时完成缴费步骤,需重新选择报考专业及考试时间。
(二)报名须知
考生应了解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考生专业与高考的报名办法,并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考试报名和播音主持艺术专业的统考,省级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我校的录取规则进行后续招生环节。
四、专业考试
附表一:考试日期及地点
专业 |
考试地点 |
考试日期(具体各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我校实际安排为准) |
就读校区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华山路630号 |
3月2日-3日 |
上海戏剧学院莲花路校区莲花路211号 |
附表二:考试科目和内容
专业 |
专业考试科目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一)初试: |
五、校考成绩查询及录取
(一)校考成绩查询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专业考试的结果将于2019年4月中旬在我校招生网“快讯公告”板块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招生网内报名系统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专业合格的考生可自行下载“专业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通知。
(二)录取办法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以下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专业(方向) |
录取成绩排序方法 |
单科要求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语文不低于90分(150分制)。 |
(三)录取相关情况说明
1.语文单科不低于90分(150分制)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若达“一本线”的考生超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仍依据该专业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任一单科或项目不得缺考或零分。
3.在专业录取原则基础上,若遇专业成绩相同且同分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的,则依次、逐项比较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其中,语文、外语、数学科目均折算成150分制。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高考原始文化成绩÷本省市普通类一本线×750。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根据学校和内蒙古党委宣传部的相关协议,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与内蒙古党委宣传部签订委培协议。协议相关内容请向内蒙古党委宣传部文艺处咨询。
六、注意事项
1.考生的报考费、往返路费和食宿等均由本人自理。
2.新生入学后一律缴费上学。每学年学费10,000元,如有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新标准收取。住宿费、教材费等按规定另行缴纳。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的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4.新生入学后实行专业甄别制,不合格者,予以退学处理,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5.我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受奖面可占全日制本科学生的50%左右,具体评定规则以《上海戏剧学院学生手册》为准。
七、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华山路校区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邮政编码:200040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5号;邮政编码:200040
招办电话:(021)62488077监督电话:(021)62495375
招生网:http://zs.sta.edu.cnE-mail:shxjzsb@126.com
公交车:548、113、48(华山路校门)
71、57、01、37、838、62(延安西路校门)
轨道交通:地铁2号线、7号线到静安寺站下车,往西走约10分钟。
地铁11号线到江苏路站下车,往南走约15分钟。
(二)莲花路校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路211号(近平阳路);邮政编码:201102
公交车:122、729、867、946、700、747
轨道交通:地铁1号线到莲花路站下车,往北走约10分钟。
(三)虹桥路校区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674号(近水城路);邮政编码:200335
公交车:519、700、757、827、941
轨道交通:地铁10号线到水城路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