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长安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长安大学2011年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共建,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高校,列入全国53所艺术特长生招生高校、全国76所自主选拔招生高校,是国家级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大学、后备警官(国防生)选拔培训基地。2000年4月18日,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与原西安工程学院、原西北建筑工程学院三所部属高校合并组建并更名为长安大学。建校60年来,学校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工结合,文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公路交通、汽车与筑路机械、国土资源与环境、城乡建设等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长安大学文学艺术与传播学院艺术类专业。
一.专业介绍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在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文化部门、影视制作公司、影视娱乐报刊、视频网站、新媒体机构、企事业公关宣传部门从事摄影、摄像、撰稿、编剧、节目制作、音响设计及文艺类节目主持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专门人才。
根据数字媒体时代对影视传媒人才的需求,以影视艺术为支点,突出摄影、摄像及节目后期制作的专业特色,以培养具有专业知识和较强制作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
课程设置以文学艺术、影视史论等公共及专业基础课为根本,夯实人文社科及本专业理论基础;以编导基础、节目制作、市场研究等专业必修课为平台,掌握广播电视编导基本流程及数字化影视制作技能;以非线性编辑、电视音乐编辑等方向模块课为导向,强化影视摄影、摄像及节目制作能力。学制四年。
二.报考条件及计划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陕西、湖南两省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计划招生30人。
三.录取原则及学费标准
1.专业课统考成绩以生源地省招办组织的艺术类播音编导类成绩为准。
2.湖南省按高考文化课考试总成绩50%加专业课考试总成绩50%比例折合综合分,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陕西省按省招办相关文件执行。
3.新生入学后进行复审,如发现专业、文化水平及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标准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4.学费标准:按国家核定的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四.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64
电话:029-82334104 传真:029-82334099
网址:http://zsb.chd.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