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音乐学、表演、舞蹈学专业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与办法:
符合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报考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须持:
1.艺术类专业课报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四张。
二、招生计划
专业 |
专业方向 |
课程方向 |
名额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师范) |
/ |
120人 |
音乐文化学(非师范) |
音乐理论课程班(音乐学、作曲、视唱练耳) |
35人 | |
音乐应用课程班(音乐编辑与录音 、音乐事业策划与管理、音乐文学与批评) | |||
表演
|
音乐表演方向(非师范) |
声乐(美声、民族) |
30人 |
钢琴、手风琴 | |||
中国乐器演奏(竹笛、笙、柳琴、阮、唢呐、琵琶、扬琴、古筝、二胡、民族打击乐) | |||
西洋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 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中音号、大号、打击乐) | |||
舞蹈学 |
舞蹈学(非师范) |
/ |
32人 |
我校师范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每月补贴生活费600元,录取后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地省份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任教满一学期后,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三、报名考试
报名、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专业 |
考试内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音乐学 (音乐教育方向) |
① 演唱声乐作品两首 ② 演奏器乐作品两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③ 视唱练耳 |
3月2日 |
面试: 3月3日
音乐文化学笔试: 3月4日 |
音乐学 (音乐文化学方向) |
① 演唱声乐作品或演奏器乐作品两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② 视唱练耳 ③ 笔试:乐理、音乐文化常识 | ||
表演 (音乐表演方向) |
① 演唱声乐作品或演奏器乐作品两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② 视唱练耳 | ||
舞蹈学 |
① 基本功 ② 形体测试 ③ 剧目表演(限5分钟以内,自备服装及道具) |
3月5日 |
3月6日 |
注:陕西省考生参加2012年陕西省音乐舞蹈类专业课联考,其它省份考生参加我校校考。
四、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
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六、录取
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七、咨询方式:
电话:029—85310330 传真:029—85310188
网址:www.snnu.edu.cn E-mail:jwzb@snnu.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雁塔校区)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长安校区)
乘车路线:西安火车站乘坐616路公交车可到达我校雁塔校区和长安校区。
八、重要提示
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招办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和录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