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四年本科)招生简章
西 北 政 法 大 学
2012年艺术类专业(四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西北政法大学位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管理、文学、公安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有着74年的建校历史,具有光荣革命传统,富有丰厚文化底蕴。
学校有15个学院,3个专业研究所,21个学术研究中心,1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及重点学科研究基地;现有26个本科专业,2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法学、哲学、理论经济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同时具有留学生招收权。目前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12000余人,硕士研究生3000余人。
学校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占地1347亩,建有法律实务、物证技术、现代传播、经济管理等6个实验实训中心,其中法学、现代传播实验实训中心分别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6个专业与基础实验室、72个实习基地、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6000余万元。图书馆各类馆藏图书185余万册,中外文报刊3000余种,建有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系统,公共后勤服务系统完善。
学校汇聚了一支博学敬业的优秀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4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和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213人,享受政府津贴的专家13人。
学校坚持走开放式办学道路,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的40多所著名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其中,与韩国全北大学、庆尚大学及韩南大学有稳定的本科生互派交流机制,与美国福特海斯大学联合实施有“3+1”国际双学位教育项目。
二、专业简介及学院介绍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立足培养具备扎实的广播电视艺术学基本理论功底,掌握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主持能力,具有法学素养,熟悉新闻传播规律的复合型广播电视编导人才。经过四年的培养,使学生具备宽厚的理论基础和熟练专业技能,为学生毕业后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研究、评论、管理等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主要课程:传播学、电视艺术概论、戏剧艺术概论、中国戏曲、影视作品分析、视听语言、电视节目制作、色彩学、摄影技术、照明技术、电视节目策划、纪录片创作、广播电视节目主持等,同时辅修法学专业的相关课程。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立足培养具备扎实的戏剧、影视文学基本理论功底、掌握剧本创作和戏剧、影视评论能力,具有法学素养,熟悉新闻传播规律的复合型戏剧影视人才。经过四年培养,使学生掌握戏剧影视文学的思维方式和创作方法,并通过理论与实践的教学和训练,使学生具备宽厚的理论基础和开阔的专业视野,为学生毕业后从事戏剧、影视文学创作、研究、评论、管理等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主要课程:文学艺术概论、戏剧概论、电影艺术概论、中外影视史、中外戏剧史、戏剧剧本写作、电视剧创作、影视写作、戏剧剧本鉴赏与批评、影视评论、世界电影理论思潮、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影视剧改编、专题片创作、纪录片研究、视听语言、广播电视栏目策划、摄影技术、非线性编辑、广播电视技术基础、电影大师作品研究等,同时辅修法学专业的相关课程。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在我校新闻传播学院。该学院设有法制新闻系、广播电视新闻系、编辑出版系、影视编导系和影视文学系及法制新闻与传媒法研究中心,是陕西省新闻传播教育学会会长单位。学院现有教师40名,其中正副[FS:PAGE]教授占教师总数一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1人。近年来学院重点建设了现代传播实验中心,下设新闻摄影、电子采编、电视摄像及编辑、电视创作实验室及200平米的电视演播室,总值1000余万元,是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在日常教学中,课堂教学与实验实践并重,强调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实践技能的提高。为适应教学和实践的需要,在多家广播电视媒体开辟了教学实践基地,与陕西电视台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学院以“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提升”为人才培养目标,全面实行厚基础、宽口径、复合型人才培养方针,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获得国家级特色专业,陕西省精品课程、陕西省新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新闻传播学院“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荣获陕西省政府教学成果特等奖。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招生地区及科类
2012年拟在陕西、湖南、河南、四川、福建、江西、广西、广东八个省招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兼招艺术文、艺术理考生;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只招收艺术文考生。
五、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年龄不超过25周岁;
4、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二)报考与专业课考试安排见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公布的《关于2012年艺术类专业课报考与考试安排的通知》。
六、文化课考试
所有考生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七、录取原则
1、对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陕西省考生,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为合格的基础上,录取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一志愿的考生。
2、对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外省考生, 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为合格的基础上,将专业课与文化课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形成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分=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发现有体检不合格、考试作弊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八、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029-88182275 传真:029-88182277
电子信箱: xfdzjc@126.com 网址:http://www.nwupl.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郭路中段(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 邮编:710122
《关于2012年艺术类专业课报考与考试安排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