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体育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学院概况
西安体育学院创建于1954 年,坐落在古城西安小雁塔西侧,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6所体育院校之一,原隶属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委),现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体育总局共建院校。
学院现有本部、沣峪口两个校区。教职工797人,专职教师 513人:其中教授66人,副教授 164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392人;具有博士学位61人;具有陕西省突出贡献专家、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陕西省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的专家学者7人;硕士生导师89人。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668人,本科生8042人,硕士研究生626人。现有8个系(体育教育系、运动训练系、武术系、社会体育系、健康科学系、体育传媒系、体育艺术系、体育管理系),2部(研究生部、思政部),1院(继续教育学院), 1 校(附属竞技体育运动学校)。
学院1957年开始招收体育学类专业本科生,现有 18个本科专业(其中体育类专业在校生占到80%),涵盖了经、理、教、文、管、艺 6个学科门类;拥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学院拥有一流的教学、训练场馆,设有运动人体科学实验中心、新闻实验中心、语音实验中心、计算机实验中心;图书馆是西北地区体育科学文献信息中心,总藏书60余万册。校园网设备先进,贯通两个校区,布设了7000多个信息点。学院在国际和国内重大体育比赛中共获金牌328枚,为国家争光添彩。
学院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批硕士培养单位,现拥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陕西省重点学科建设点,2个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建设项目。近5年来学院先后承担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科技部软科学科研项目3项,科技部“十一五”科技支撑重点项目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82项,其中,社会科学基金研究课题48项,备战奥运会科研攻关课题11项,省科技厅科研攻关课题。
学院重视对外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先后与日本、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等 20 多个国家和香港、澳门地区等 30 所大学及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关系和协作关系,加快了学院办学的国际化进程,扩大了国际影响。
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体育类本科专业
一、 专业介绍
(一)体育教育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体育教育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胜任中小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训练和竞赛工作,并能从事体育科学研究和体育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要求学生学习和掌握学校体育教学、体育锻炼、运动训练和竞赛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较强自学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了解学校体育和社会体育、健康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动态以及体育科研的发展趋势;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学研究的基本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借助工具书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水平;具有运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达到计算机二级的等级要求;达到普通话二级乙等水平;具备良好的执裁能力,达到专项二级以上裁判员等级。具有健康的体魄,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具备良好审美能力。
本专业课程设置以教育学、学校体育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力学、田径、球类(包括篮球、排球、足球、小球等课程)、体操、武术等构成课程主体框架。
学制四年,本科学历,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有现代教育健康理念,系统掌控体育学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具有[FS:PAGE]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一定的体育科学研究能力,能从事健身运动指导、体育活动策划与组织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社会体育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健身运动指导,大众体育活动策划与组织以及体育产业经营与管理的能力,能胜任社会体育方面的工作。
主干学科:体育学、管理学
核心课程:体育社会学、社会体育导论、健身理论与指导、体育市场营销、健身健美。
学制四年,本科学历,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三)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运动人体科学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体育科研机构、中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会、疗养院、社区和健身俱乐部等)从事运动人体机能监控、运动伤病救护、运动健康指导(顾问)与管理的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掌握运动人体科学(体育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运动人体机能监控,运动健康指导,运动伤病救护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备从事实际工作的动手能力。掌握运动人体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开展本专业领域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掌握计算机的基础知识并能较熟练地应用;掌握一门外语(英语),达到大学公共外语要求的水平。
本专业课程设置以体育学、医学等学科构成课程主体框架。
学制四年,本科学历,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四)运动康复专业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运动康复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康复职业能力和康复服务能力,能在卫生、残联、民政、体育系统下属的各级医院及康复部门从事康复治疗健康指导、服务和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现代医学和康复医学,特别是物理治疗和康复评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重点掌握物理治疗范畴的各种技能,能够独立从事物理治疗的各项工作。具有本专业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运动康复、健康促进的实践操作能力。掌握计算机的基础知识并能较熟练地应用;掌握一门外语(英语),达到大学本科公共外语要求的水平。
本专业课程设置以基础医学、体育学、康复医学、预防医学等构成课程主体框架。
学制四年,本科学历,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五)休闲体育专业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有现代教育健康理念,系统掌控体育学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一定的体育科学研究能力,能从事休闲体育项目策划与组织、户外运动指导与管理、体育旅游推广与经营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必须掌握休闲体育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休闲体育策划与组织,休闲体育俱乐部经营与管理以及体育旅游推广与经营、户外运动指导与管理的能力,能胜任休闲体育方面的工作。
主干学科:体育学、休闲学
核心课程:休闲体育概论、体育旅游概论、体育健身俱乐部经营与管理、户外运动理论与实践。
学制四年,本科学历,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六)特殊教育专业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特殊教育和体育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在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及相关机构从事体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要求学生学习和掌握教育科学、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特殊儿童医学等学科基本理论和知识。具备编制和实施学校教育、教学方案的初步能力;具备促进普通学校班级内“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学习和发展的基本能力。具备与特殊教育儿童沟通的技能。掌握体育教学的基本知识和一般技能;掌握评估判断特殊教育儿童、康复与训练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FS:PAGE]。具有从事残疾人训练与竞赛的组织能力。熟悉国家和地方学校教育、特殊教育及残疾人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服务和管理的基本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水平;具备运用计算机的能力,达到国家证书二级水平;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水平。
本专业课程设置以心理学、教育学、残疾人体育概论、残疾人体育运动项目与规则、田径、球类(包括篮球、排球、足球、小球等课程)、体操、武术等构成课程主体框架。
学制四年,本科学历,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办法
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运动康复专业、休闲体育专业、特殊教育专业面向全国实行统一招生,文化课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上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文化课统考前参加所在省(市、区)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
1、报考条件: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机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技工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者应由本人写出说明,县、区教育部门审核同意),身体健康,热爱体育事业,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3。
2、报名办法:考生按户口所在省(市、区)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到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3、考试:体育考试项目由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并于考试前公布。专业考试和文化课考试具体实施办法详见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的规定。
4、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体育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体育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休闲体育、特殊教育专业在体育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学费标准:
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运动康复专业、休闲体育专业、特殊教育专业学费均为4500元/年。
艺术(文)类本科专业
一、 专业介绍
(十二)舞蹈学专业(舞蹈教育、体育舞蹈)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舞蹈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技能,熟悉本专业发展动态,能在中小学校、社区、健身俱乐部、企事业单位从事舞蹈、体育舞蹈的教学、编创、表演、训练等组织指导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系统掌握舞蹈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及相关学科知识,具有较高舞蹈技能,能独立承担舞蹈、体育舞蹈的教学、训练、表演、编导等工作。全面掌握舞蹈、体育舞蹈的技术技巧,在舞蹈、体育舞蹈方面具备较高的表演及教学能力,达到中级以上等级,获得岗位认证资格。掌握舞蹈学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熟悉教育法规,胜任中小学校舞蹈、体育舞蹈课堂教学和课外辅导,组织和指导社区、健身俱乐部等场所的活动,具备在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文体活动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大学英语要求的水平;具备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本专业课程设置以教育学、艺术学、体育学等构成课程主体框架。
学制四年,本科学历,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十三)表演专业(体育艺术表演)(陕西省特色专业)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体育艺术表演的基本理论和技能,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动态,能在高职院校、中小学校、健身俱乐部、企事业单位、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等单位从事体育艺术表演的教学、训练、编创、竞赛组织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FS:PAGE]及相关学科知识,具有较高的表演水平,能独立承担体育艺术表演项目的教学、训练、表演、竞赛组织等工作。全面掌握体育艺术表演的技术技巧,在艺术体操、健美操、啦啦操、健身健美、街舞等1-2项上达到中级运动员和裁判员标准,或获得中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教练、有氧操教练等岗位职业资格证书。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大学英语要求的水平;具备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本专业课程设置以艺术学、体育学、教育学等构成课程主体框架。
学制四年,本科学历,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十四)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体育节目主播)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新闻学、传播学、体育学及艺术学等多学科的基本知识与技能,能在大众传播媒体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节目主持、播音、采编、制作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具备较强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达到国家一级甲等水平;具有扎实的中文基础及哲学、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心理、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的综合知识素养。具有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广播电视新闻采访写作、节目编辑制作的初步能力;熟悉体育理论和主要运动项目的基本知识,并能融会贯通,综合运用。具备良好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能够满足双语传播的基本需要。掌握专业文献检索、专业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该学科和专业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本专业课程设置以传播学、社会学、体育学、艺术学等构成课程主体框架。
学制四年,本科学历,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办法
报考我院舞蹈学专业、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在当地参加艺术类高考统一报名,取得高考艺术类考试报名资格并省内统考或联考合格后,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部分省区的个别专业除外);文化课考试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详情参见《2016年西安体育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或登陆西安体育学院招生网(http://www.xaipe.edu.cn/zhaosheng/)进行查询。
三、学费标准
舞蹈学专业(舞蹈教育、体育舞蹈)学费为9000元/年;
表演专业(体育艺术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体育节目主播)学费为11000元/年;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本科专业
一、专业介绍
(十五)运动训练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体育运动及相关基础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具备良好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在俱乐部、体育运动学校、普通中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体育行政部门从事运动训练、体育教学、竞赛和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掌握运动训练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人文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具备从事运动训练、体育教学、科学研究以及体育赛事组织、经营与管理的基本工作能力;熟练并掌握主修项目裁判规则,具备从事专项裁判工作的能力,并达到二级及以上裁判等级;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大学公共外语要求的水平,具备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本专业课程设置以体育学、教育学、心理学等构成课程主体框架。
学制四年,本科学历,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十六)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陕西省特色专业)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胜任基层武术教学、训练、竞赛、管理以及社会体育指导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要求学生掌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教育学、运动训练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一般运动技术项目的教学能力,具备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领域的基本人文素养。具有从事武术训练、竞赛组织与裁判的基本能力,能够独立进行社会体育(武术)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掌握一门外语,具有[FS:PAGE]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本专业课程设置以教育学、体育学、武术专业理论与技术等构成课程主体框架。
学制四年,本科学历,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面向全国实行单独统一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和印制试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接收试卷和组织实施文化考试,并由指定的教育考试机构统一评阅;体育专项考试由我院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我院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及新生录取名单在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备案盖章工作。
1、报考条件:
(1)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具备我院招生项目的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资格(部分招生项目要求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资格);报名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信息为准(截止2016年2月29日公示的数据);
(3)身体健康,无伤病,热爱体育事业;
(4)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3。
2、文化考试报名办法:
(1)考生须在生源地履行高考报名手续,取得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考报名资格;
(2)考生于2016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统一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体育招生信息系统(http://www.ydyeducation.com/tyzsxx/)中进行考试报名;文化课相关考试信息及考生报考资格情况,请考生以网站公布为准;
(3)报名以考生确认数据为准,错过时间或未提交数据的考生将不予确认;
(4)考生依据我院报名收费标准,在线完成缴费事宜;缴费日期截止2016年3月20日17:00,逾期未缴费考生将不予确认;
(5)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如因等级身份证号错误等原因无法在系统上正常报名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申请表,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交给我院招生办公室;
(6)考生可根据招生学校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在不冲突的前提下,报名不超过两个学校,并安排好报名院校的先后志愿顺序,录取依据报名填报志愿顺序梯次执行;
(7)考生2016年3月22日8: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院校审核结果并打印报名表;
(8)考生4月15-23日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体育招生信息系统(http://www.ydyeducation.com/tyzsxx/)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文化考试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标准化考点,并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9)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于4月23、24日参加文化考试;
(10)5月16日12:00后可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招生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
(11)考生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体育专项考试报名办法:
(1)凡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成功报名报考我院的考生,须于2016年5月6日到西安体育学院进行体育专项考试的现场确认并办理报考手续,领取《体育专项考试准考证》;
(2)考生现场报名后,需按照我院要求进行体检(报考跆拳道、拳击、柔道、摔跤、举重、散打、中国式摔跤等项目的考生需进行心、脑电图检查,请考生于5月6日10:30之前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后直接进行体检);
(3)报名时,需将报名资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出示资料原件;
① 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上打印的《报名表》;
② 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http://jsdj.sport.gov.cn )打印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表[FS:PAGE];
③ 运动员等级证书;
④ 户口本(或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本人户口卡);
⑤ 二代身份证;
⑥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力证明: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应届生由所在学校出具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年龄、毕业时间及学校公章的学历证明。
4、招生项目:
(1)运动训练专业:
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田径、篮球、排球、足球、足球守门员、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体操、游泳、跆拳道、拳击、柔道、蹦床、摔跤、举重、艺术体操等项目;
一级运动员(含)以上:国际象棋、围棋、赛艇、皮划艇静水、跳水、射击、射箭、曲棍球等项目(报考以上专项的一级及以上考生,录取后所修专项需在学校开设的项目中选择)。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武术套路、散打、中国式摔跤。
5、考试科目:
(1)体育考试科目:必须选择与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上一致的专项;
(2)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
6、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体育招生信息系统http://www.ydyeducation.com/tyzsxx/);
(2)文化考试时间:4月23-24日(由各省级招生部门组织);
(3)体育专项确认时间:5月6日(地点在西安体育学院);
(4)体育专项考试及体检时间:5月7-8日(地点在西安体育学院);
(5)曲棍球专项测试地点在山东体育学院,具体考试地址及时间将在我院招生网上另行公布;
(6)国际象棋、围棋、赛艇、皮划艇静水、跳水等专项由国家体育总局协调组织统一考试,具体考试地点及时间将在我院招生网及“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上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7、信息公示:
报名资格等考生信息以“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公示结果为准。
考生咨询申诉电话:029-88409422。
8、录取原则:
德智体全面衡量,在政审、体检、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各运动项目招生计划按文体综合成绩分省分项目择优录取。在录取中,首先录取能承担竞赛任务的免试生、运动技术水平达健将级(或武英级)的考生和近年来在国际性比赛中获前八名或全国性比赛中获前六名且能承担竞赛任务的一级运动员,其次根据我院实际及项目特点录取运动技术水平达到或接近一级运动员(或一级武士)和其他具备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资格的考生。
三、学费标准:
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西安体育学院招生网:http://www.xaipe.edu.cn/zhaosheng/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65号
邮编:710068
报名咨询电话:029-8840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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