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师范大学202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发布
天津师范大学始建于1958年,原名天津师范学院,1982年更名为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04年天津女学堂的创建。1911年,并入北洋女子师范学堂,成为天津师范大学的重要发端。天津师范大学是天津百年师范教育的传承者,天津基础教育文脉发祥地。1999年,天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天津教育学院与天津师范大学合并组建成新天津师范大学,成为天津市唯一面向基础教育输送优质师资的师范大学。
66年来,天津师范大学为天津乃至全国输送大批基础教育名家和核心骨干师资,造就了300余名天津中小学现岗书记校长和75%以上的天津基础教育一线骨干教师,为天津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优质师资人才支撑。学校于2020年荣膺全国文明校园。2021年入列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优质师范大学建设行列。2025年1月,学校召开第九次党代会,确定了奋力开拓特色鲜明世界知名一流师范大学建设新局面的奋斗目标。
一、招生专业
注意事项:
1.绘画专业下设油画方向和水彩方向。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和考核成绩,分别编入油画方向、水彩方向学习。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下设服装设计方向和配饰设计方向。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和考核成绩,分别编入服装设计方向、配饰设计方向学习。
3.音乐学(声乐教育方向)和音乐学(键盘教育方向)为师范类专业。
4.音乐学(声乐教育方向)和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入学后设置钢琴课程。
5.音乐学(键盘教育方向)、音乐表演(键盘方向)和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三个专业只招收钢琴和手风琴考生。
6.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招生范围:只招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贝司)、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次中音号、马林巴、小军鼓、定音鼓、排鼓、堂鼓。天津招收的打击乐类型为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
7.舞蹈学(师范)专业只招收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舞种的考生。
8.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学(声乐教育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三个专业只培养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的学生,其他唱法考生慎报。
9.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和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含服从志愿,公共外语课程为俄语,新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该项目是我校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文化学院合作,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四年(其中天津师范大学3年,每年的学费标准为人民币38000元,其他费用自理;俄罗斯莫斯科国立文化学院1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赴外方学费根据双方协议,以俄方当年规定为准,其他费用自理),赴俄学习学生需通过俄方的俄语水平测试和专业考核,第四年不赴俄学习的学生继续在我校就读,学费标准为一年人民币38000元。本项目培养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具有国际视野一专多能的复合型音乐人才。主要课程为俄语、中外音乐史、视唱练耳、和声与即兴伴奏、合唱与指挥、专业课(声乐、钢琴)、教学实践、音乐教育学等课程。
二、招生计划及各专业适用省级统考科类要求
1.招生专业及分省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各专业在各省(区、市)适用的具体省级统考科类参见《天津师范大学2025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要求》,最终以各省(区、市)公布的为准。
3.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不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
三、录取规则
1.我校依据生源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课统考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应批次相应科类相应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3.对于已明确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以生源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4.对于未明确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生源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允许学校自主制定投档成绩计算方式的,各专业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计算投档成绩,以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生源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在一定范围内选择投档成绩计算方式的,各专业分别参照以下原则选择投档成绩计算方式,以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具体投档成绩计算方式以生源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5.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四、其他规定和说明
1.本简章所涉及各专业均为本科层次,标准学制四年。
2.本简章中所列专业学费标准为现行收费标准,如主管部门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则执行调整后的新标准。
3.近年我校均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对审查或复测发现问题的,组织专门调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天津师范大学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邮编:300387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师范大学蓝月湾二期二楼
天津师范大学网址:www.tjnu.edu.cn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zsb.tjnu.edu.cn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zsb@tjn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2-23541338
招生监督电话:022-23767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