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财经大学202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财经大学之一。以南开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为基础组建,并汇聚了一批华北、东北高校经济管理领域享有盛誉的专家学者。现在是天津市属重点大学和我国北方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
一、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份)招生,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划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当年有关省级招办和我校公布为准。
注:如天津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二、志愿填报
艺术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请按照生源地省级招办的规定、安排执行。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我校在生源地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2)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无色盲。
(3)我校认可并使用各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以下简称省级统考成绩),且省级统考成绩合格。
(4)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5)我校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三、录取原则
(1)我校只录取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报考资格,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
(2)我校依据考生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投档规则,以及我校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份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于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于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所在省无明确(或不唯一)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我校在该省选择的备案为准。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录取过程中出现综合成绩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依次进行录取;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份,按照数学、语文、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
特别提示:专业统考总分、高考文化课考试总分为非750分满分的省份,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均按满分为750分进行比例折算后计算。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以各省招办投档的分数为准,未加入投档分数的其他政策加分不计算在内。
(4)对于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份,执行所在省相关政策。
四、复试与复查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入学后学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
五、辅修政策简介
辅修专业是我校为培养具有较宽知识层面的复合型人才而开设的,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符合修读条件,学有余力者,可利用课余时间系统修读其他专业知识,完成取得辅修专业证书课程修读学分要求的学生,可获辅修专业证书。
六、其他
学校依据天津财经大学学生手册中《天津财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在学生公寓统一住宿,严禁吸烟饮酒。
学校建立健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助、贷、借、勤、补、减、免多元资助工作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经审查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天津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咨询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本招生简章由天津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教育部或各省份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或各省份最新招生政策执行。
七、联系方式
网址:www.tjufe.edu.cn
E-mail:zhaosheng@tjufe.edu.cn
电话:022-28171399
邮编:300222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