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15年新疆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新疆师范大学地处祖国丝路名城乌鲁木齐市,建校三十多年以来,已经发展成为专业门类齐全、办学层次较高的新疆重点大学。学校现有教职工2612人(含附中390人),其中,专任教师998人,教授139人、副教授329人,兼职博士生导师20人,硕士生导师492人,教师中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7.56%。学校教师中,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千人计划”2人,国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9人,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四个一批”专家3人,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对象4人,自治区天山英才一期培养项目25人,自治区对口援疆青年英才培养对象5人。
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学生29585人,其中普通本专科生15605人、研究生2559人(其中在职研究生535人);成人继续教育学生10040人;留学生977人;学校现有22个学院,本科招生专业58个;1993年教育部授权我校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3年授权招生专业硕士研究生,现有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社会工作、计算机技术7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点,硕士及本专科专业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2013年,新增博士学位单位项目建设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验收通过,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民族学、教育学三个一级学科招生。学校现已形成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教育、中小学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留学生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双语教育在内的较完整教育体系。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及专业技术水平,适应改革开放及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艺术教育人才和艺术类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其中美术学(民语言)本科五年,其余均为本科四年。
三、招生计划及学费
全国共计拟招收210名,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学费6000元/年。
四、报考条件
1.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经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方可报名。
2.报考美术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
五、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1.凡符合国家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考生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在相关报名点报名,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查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考生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交纳报名费、考试费后,对信息进行确认并签字。
六、专业考试的报名地点及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2015年) |
考试时间(2015年) |
备注 |
乌鲁木齐 新疆师范大学 |
3月5日——3月6日 |
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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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 喀什师范学院 |
3月12日——3月13日 |
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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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
3月12日——3月13日 |
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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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专业考试科目
1.素描 (人物头像写生,八开素描纸,考试时间120分钟)
2.色彩(静物默写,八开水粉或水彩纸,考试时间120分钟)
3.速写1全身静态写生、速写2全身动态写生(八开速写纸,考试时间各15分钟)
4.创作(命题创作,八开素描纸,考试时间120分钟)
5.口试(在创作考试期间进行)
八、考生须知
1.在取得自治区美术类统考合[FS:PAGE]格证后,方可报名参加新疆师范大学校考。
2.取得新疆师范大学艺术专业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的学生,方可填报我校艺术专业类志愿。
3.考试期间考生食宿及往返路费均自理,考试所用画具自备。
4.素描、速写工具限黑色铅笔、黑色炭笔;色彩水粉、水彩任选;
九、录取及待遇
1.取得新疆师范大学艺术校考专业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的学生,方可填报我校艺术专业类志愿;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需过考生所在省投档分数线;为充分考虑到专业和文化课兼顾的公平原则,实行文化课依据当年计划招生人数的1.5倍确定划线范围,专业从高往低录取,录取至最后一名时,专业有并列的情况则以文化课较高者优先。本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第一志愿为主优先录取,录满则不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由自治区招办统一组织,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衡量。新生入校后的待遇及毕业生的就业,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免费师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2010年开始面向新疆考生实施免费师范生招生政策,免费师范生就读期间免学费、教材费及住宿费,具体办法按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对疆内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25号)及最新政策执行。
3.奖学金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明德奖学金等。
4.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措施: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新疆政府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根据学校规定申请国家助学金、新疆政府助学金等其它助学金和学校的特殊困难补助,也可根据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十、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991-4332596(学校招办);0991-4332150(美术学院)
招生监督电话:0991-4112037(校纪检委);0991-4332592(学校招办)
新疆师范大学网址:http://www.xjnu.edu.cn/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eng.xjnu.edu.cn/
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网址:http://msxy.x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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