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师范大学202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伊犁师范大学。学校代码(国标):10764。
第三条 学校地址: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邮政编码:835000。
第四条 学校性质:伊犁师范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伊犁师范大学是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民语言类学生增加一年汉语预科),专科基本学制为三年。
第六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收的本科、专科层次均为普通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七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伊犁师范大学与南京大学联合培养的应用物理学专业(培养方向为凝聚态物理),在本科一批次录取,学生在伊犁师范大学就读,由伊犁师范大学负责学籍注册,期间南京大学选派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讲授核心课程,其他课程由伊犁师范大学统筹安排,优秀学生可前往南京大学插班学习。毕业和学位的审核由伊犁师范大学和南京大学共同对学生进行考核。对通过双方考核的学生,学校在教育部学信网备注栏中注明“该生为与南京大学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联合考核通过”;对未通过考核的学生,其毕业资格相关事宜按照伊犁师范大学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九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精神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十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纪委监察、各学院、有关行政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并定期调整,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还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加试
第十二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率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批准,由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在当年《招生与考试》上。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还须获得我校艺术类相关专业校考合格证(疆外考生获得本省舞蹈学专业统考合格证即可)。舞蹈学、音乐学、美术学专业的录取原则为“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各省市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术科考试(校考或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的比例(6∶4)折合成总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绘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高考文化总分达到省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术科考试成绩(统考)排序,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科专业文化课过线,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四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新疆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四章 新生录取
第十五条 伊犁师范大学录取批次按招生计划类别分为本科零批次(提前批次)、本科第一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本科二批次、本科第二批次。
第十六条 伊犁师范大学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招生计划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七条 伊犁师范大学投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20%,在此范围内,由学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疆外招生计划如无法完成,调回疆内完成。
第十八条 报考单科成绩要求:
1.英语专业:普通类考生英语单科成绩≥90分,单列类考生英语单科成绩≥85分;
2.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65分,单列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50分、双语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40分、民语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40分;
3.数学教育专业(专科):普通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单列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双语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应用统计学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60分。
4.小学教育(培养方向为理科方向)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45分,单列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双语类考生数学单科成绩≥35分。
第十九条 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照当地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除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生的公共外语课程为“大学俄语”外,其余专业学生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一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有特殊注明的专业外,伊犁师范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和紧缺人才培养计划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政策执行。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要求各高校男女生招收比例相对平衡,2020年伊犁师范大学该计划招生男女比例为4:6。
第二十三条 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
报考双语类或民语言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
第二十四条 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英语、俄语专业3800元/生·学年;体育类专业33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学年;文史类其他专业3100元/生·学年,理工类其他专业3500元/生·学年;本科兼招专业3500元/生·学年,与南京大学联合培养学生执行伊犁师范大学收费标准。
专科:英语教育专业3500元/生·学年;体育类专业31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文史类其他专业2900元/生·学年,理工类其他专业3300元/生·学年,专科兼招专业收3300元/生·学年(若自治区有最新通知,以最新通知标准为主)。
第二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生处书面请假并附有关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民语言类考生进校后须进行一年预科。双语类考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组织的国语水平测试,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进入相应专业学习,未达到要求的,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并由自治区财政统一承担预科一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九条 学校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三十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于2020年6月2日由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开始执行,后逐年修订,由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伊犁师范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99-8137391、8129389、8136136(传真)
电子信箱:ylsdzs@sohu.com
通信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
邮 编:835000
招生咨询QQ群:1002045961
学校网址:http://www.yl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ylnu.edu.cn
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名称 |
科类 |
修业年限 |
学费 |
备注 |
音乐学 |
艺术 |
四年 |
6000 |
师范类 |
音乐表演 |
艺术 |
四年 |
6000 |
非师范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 |
四年 |
6000 |
非师范 |
环境设计 |
艺术 |
四年 |
6000 |
非师范 |
美术学 |
艺术 |
四年 |
6000 |
师范类 |
绘画 |
艺术 |
四年 |
6000 |
非师范 |
舞蹈学 |
艺术 |
四年 |
6000 |
师范类 |
艺术学院专业简介
(1)音乐学专业
专业简介:音乐学专业是艺术学院最早设立的专业。专科阶段开始于1995年,2000年通过教育部批准,于2001年开始音乐学本科招生,每年招收民汉两个班共60人左右。2009年开始在内地招生,主要为山东、河南、甘肃、江西等地,生源情况一直保持稳定并呈现上升趋势。2016年,音乐学专业成为校级重点培育学科专业,同年又以音乐学为基础和支撑申报民族艺术文化研究硕士点,2017年实现招生。2019年,音乐学科教学硕士研究生开始招生。因此,音乐学专业形成本科与研究生的多层次办学模式。在24年的办学发展过程中,已成为新疆尤其是北部地区中、小学艺术教育师资与艺术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专业主干课程: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手风琴)、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概论、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即兴伴奏、合唱与指挥、艺术概论、音乐美学、民乐、复调与小型乐队编配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边疆基础音乐教育为根本,培养具备品德高尚、政治合格,基础扎实、视野开阔、踏实敬业的即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学基础知识与技能,音乐教育的基本理论与教学技能。能胜任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研究与管理的工作,同时能在文化馆站、社区等社会相邻专业业务等方面为普及音乐教育和社会音乐文化服务的专业型人才,并为进一步升学或深造打下基础。
就业方向:中小学音乐教师、社会艺术教育机构专业师资、音乐教研员、文化馆站工作人员、群艺馆、青少年宫、社区艺术服务人员,相关专业领域的其他工作岗位。
(2)音乐表演专业
专业简介:音乐表演专业自2012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批准获音乐表演本科教育资格。本专业自2012年9月招生开始,生源涉及甘肃山东、河南、江西和新疆等地,状况良好。8年来,招收民、汉族本、专科人数近300余人,多人获得全疆乃至全国专业比赛奖项,目前已培养出近150名音乐表演人才,服务于全疆各地。随着时代发展的需要和变化,伊犁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不断适应社会行业需要,已成为新疆北部地区培养艺术人才的重要基地。本专业共分三个方向:声乐表演、器乐表演(键盘乐器、冬不拉、库布孜、弹布尔、艾捷克)、电脑音乐制作。
专业基础课程:基础乐理1-2、视唱练耳1-6、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1-2、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1-2、中国民族民间音乐、音乐美学、和声基础1-2、合唱指挥基础、艺术概论
声乐专业方向课程:声乐1-8、歌唱语音1-2、声乐重唱1-2、声乐艺术史与作品赏析、声乐教学法、钢琴基础1-2、舞台形体训练
器乐专业方向课程:器乐演奏1-8、室内乐4-7、钢琴艺术史与作品赏析、钢琴教学法、器乐合奏1-8、即兴伴奏
电脑音乐制作方向课程:电脑音乐制作艺术与编曲1-7、电声乐队排练1-6、录音与混音5-6、音乐作品分析与扒带3-4、电脑音乐作曲理论1-2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培养品德高尚、政治合格,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会学善用,尤其具备坚实的科学文化和艺术理论知识,具有音乐表演相应方向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及相关领域音乐艺术工作的具有创新精神的本科专门应用型人才。
就业方向: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群众文化部门所或社区、社团等相关领域从事音乐表演实践的创新型本科应用型艺术人才。
(3)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专业简介:伊犁师范大学艺术学院自2012年开始招收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生。现设计专业学生专用教室及实验室10余间,配有工作室图形工作站、皮具工作室、布艺工作室、丝网印刷工作室、木雕工作室、专业展厅、收藏室。教室及工作室上课时间面向本专业学生开放。学校全面重视校企合作的融合教育模式,目前本专业签订了多家校企联合单位或培训基地进行校企合作,推进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生就业实习实践工作。制定有效的监督运行管理机制,统筹规划、分类指导,获得自治区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十余项、全面提高了学生校园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操作的融合性。
专业主干课程:透视学、设计素描Ⅰ、设计色彩Ⅰ、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Photoshop、设计概论、中国设计简史、外国设计简史、摄影艺术、基础图案、CorelDRAW、图形创意、字体设计、标志设计、版式设计、商业插图设计、网页设计、书籍装帧设计、视觉识别系统设计、包装系列设计、广告系列设计、装饰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系统设计基本理论和策划方法,具备市场研究和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具有平面、广告、展示、新媒体艺术设计等视觉传达设计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在设计、策划、研究、生产、服务和管理单位从事平面、广告、展示等视觉传达设计、研究、管理诸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视觉传达设计学生就业方向有:学校、设计公司、电视台、报社、杂志社、大型网站的平面设计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策划部门、设计师助理、设计教育、传媒公司等行业。
(4)环境设计专业
专业简介:伊犁师范大学艺术学院自2016年开始招收环境设计专业本科生,设计专业学生专用教室及实验室10余间,配有图形工作站一间(五十台设计专业高配电脑)、雕塑陶艺工作室、丝网印刷工作室、专业木雕工作室、专业展厅等,专业教学场地与设施完备。本专业全面重视校企合作的融合教育模式,目前本专业签订了3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校企合作,推进环境设计专业学生就业实习实践工作。制定有效的监督运行管理机制,“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全面提高了学生校园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操作的融合性。
专业主干课程:透视学、艺术设计导论、中外建筑史、建筑设计基础、陈设艺术设计建筑模型制作与工艺、空间设计(家居)、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展示)、景观与园林设计、建筑与环境模型制作、综合环境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具有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和民族团结精神,适应创新时代社会发展需要,掌握环境设计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方法与实践技能,具有艺术创造力和表现力,掌握环境设计的程序与方法,能在综合把握室内或环境的功能、空间、材料、结构、外观、施工工艺和市场需求诸要素的基础上,对专业方向工程进行改进和创新设计,能够从事建筑室内外环境设计、景观设计、环境装饰设计以及设计管理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就业方向:环境设计专业可从事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新闻出版行业、景观设计、展示设计行业、建筑效果图设计、绘图员、平面设计师、橱柜设计师、家具设计师、施工图设计师、效果图表现、预算员、工装设计师、设计师助理、施工监理、设计教育、企事业单位宣传人员等行业。
(5)美术学专业
专业简介:本专业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始本科招生,现为新疆北部地区培养艺术人才与中、小学美术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2016年,成为校级重点培育学科专业,2017年实现民族艺术文化研究硕士点招生。2019年,学科教学硕士研究生开始招生。本专业现拥有美术学教学用房3000平方米,各类学生用教室20余间,另有中国画专业教室4间,中国画临摹室1间,油画专业教室8间,版画工作室、设计工作室、雕塑、陶艺工作室各1间,透视与解剖专用教室1间,专业展厅1间,库房1间,收藏室1间。本专业师资来自东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南京艺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等国内高水平艺术院校,高素质的师资和优良的教学传统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与发展条件。本专业立足新疆,为基础教育事业以及传播艺术文化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专业主干课程:素描、色彩、中国画技法、油画技法、版画技法、中国美术通史、外国美术通史、艺术概论、近现代艺术思潮、美学概论、书法、透视与解剖等。
教师教育课程:心理学、教育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学生心理辅导、教师专业发展与职业道德、美术课程与教学论、美术教材分析与教学设计、美术教育研究方法、教育见习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边疆基础美术教育为根本,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中小学美术教师、教学研究人员、社会美术教育工作者及在艺术创作领域从事美术创作、研究、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同时也为学生进一步专业深造奠定基础。
就业方向:美术学专业可从事中学美术教育、小学美术教育、美术研究、美术评论、文化馆、群艺馆、美术馆、画院、博物馆、文管所、新闻出版、画廊、文博艺术管理、文化遗产研究与管理、当代视觉文化策划与管理、职业画家、美术培训、网络媒体、企事业单位宣传人员等行业。
(6)绘画专业
专业介绍:绘画专业是2014年申报获批成立的非师范专业,2016年始本科招生。下设两个专业方向:油画专业方向和中国画专业方向。绘画专业坚持立德树人基本理念,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使学生掌握绘画与创作的专业技能和方法,具备独立进行艺术实践的基本能力,了解有关经济、文化、美术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绘画与创作的发展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的基础上,拓展在素质结构方面,是学生成为在思想道德素质上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品质的专业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基础素描、色彩、速写、透视与解剖、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概论;
油画专业方向课:专业素描(油画)、油画静物、油画风景、油画肖像、油画人体、油画构成与创作、色彩基础理论、绘画材料研究;
国画专业方向课:专业素描、线描临摹、线描写生、工笔花鸟临摹、工笔花鸟写生、写意花鸟、树石基础、浅洚山水、青山绿水、写意山水、工笔人物临摹、工笔人物写生、写意人物、中国画创作实践、中国画论选读、书法与篆刻;
选修课:版画基础、综合材料与手工制作、雕塑基础、设计基础、中国画基础(油画方向)、油画基础(国画方向)、美术评论与写作、美术作品赏析、艺术美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旨在培养政治合格,具有良好的人格素质和文化艺术素养,兼容综合绘画领域广博的理论知识与坚实的技能基础,注重培养艺术思维、创新精神和艺术实践并蓄共融的综合能力,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具备从事当代综合绘画艺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
就业方向:文化艺术领域(文化馆、美术馆、画院)、教育领域、专业创作机构、出版社、企事业单位等部门从事科研、教学、创作、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方向
(7)舞蹈学专业
专业简介:伊犁师范大学艺术学院自2018年开始招收舞蹈学专业本科生起,就迅速成为校园内外,尤其是伊犁州舞蹈艺术舞台活跃的主干力量。本专业主要学习舞蹈历史和理论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并掌握专业技能,受到舞蹈理论、舞蹈技能及音乐教育等方面的较全面的训练;同时了解相关的人文科学和自然学科的知识;培养学生较高的文化修养,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熟悉有关文艺的方针政策,使其具备较强的就业竞争力。
专业主干课程:基训1-6、现代舞技术1-4、中国民族民间舞1-6、中国古典舞身韵1-2、外国民族民间舞1-2、舞蹈编导1-2、舞蹈作品排练1-6、乐理与视唱练耳1-2、中国舞蹈简史、外国舞蹈简史、舞蹈概论、流行舞、舞蹈作品欣赏与写作。
教师教育类课程:心理学、教育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学生心理辅导、教师专业发展与职业道德、舞蹈教学法、音乐教学方法课堂综合实践、音乐学科教育研究方法。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边疆舞蹈艺术人才和基础教育为根本,培养品德高尚、政治合格,基础扎实、视野开阔、踏实敬业的即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舞蹈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富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能胜任中小学、歌舞剧院及其他社会舞蹈团体、文化馆站、艺术教育机构、文化广播影视部门、演艺集团工作,以及具有从事艺术创作方面的能力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的创新精神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就业方向:舞蹈学专业可从事岗位有中小学音乐舞蹈教师、歌舞剧院、社会舞团、文化馆站、艺术教育机构、群众文化部门所或社区、社团、文化广播影视部门、演艺集团工作、企事业单位宣传人员以及具有从事艺术创作行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