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注:1.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为准。
2.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核定标准执行。
录取原则
(一)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招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相应批次控制线,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
(二)美术学、设计学类、音乐学、舞蹈学专业进档考生,按省级统考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我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云南省内认可云南省音乐学、舞蹈类、播音与主持、体育舞蹈统考专业成绩。山西省认可山西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级联考专业成绩,山东省认可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校级联考专业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按各类别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我校艺术类各招生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