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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录取规则)




来源: 时间:2011-05-22 浏览:

一、学校全称: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二、学校代码:13276    浙江省代码:0093

三、校   址:金华市二环北路3366号(浙江师范大学西区)

四、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七、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20%之间。其中在浙江省的提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00%。
    (三)外语语种不限。
    (四)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六) 专业录取规则:
     1. 文、理科专业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进行专业投档,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2、3、4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第4、5、6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2. 对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
    (1)英语专业复合班: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且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2)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复合班: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且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3)汉语言文学专业复合班、法学专业复合班: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
    (4)旅游管理专业复合班: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5)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
    (6)日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
    (7)金融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8)艺术设计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单科成绩要求。
     3. 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第二批分数线文科45分、理科50分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第1个专业志愿。
     4. 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第二批分数线文科35分、理科30分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前3个专业志愿中的1个。
     5. 对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的进档考生,某单科成绩特别优秀且第1专业志愿报考以下专业者,可优先录取:
     英语单科成绩≥135分者,可优先录取在英语专业;数学单科成绩≥135分者,可优先录取在金融学专业。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6. 新生入学后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任选专业。
     7. 艺术类专业:我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的美术统考成绩。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按高考总分750分计)×50%+专业成绩(按满分100分计)×7.5×50%[FS:PAGE]。
     8.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9. 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会考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高、英语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10. 对录取的新生全部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学费标准: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按培养成本收费,考生要充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艺术类专业19000元/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专业17500元/年,其它专业16000元/年。


九、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 通讯地址:金华市二环北路3366号       邮 编:321004
    2. 联系部门: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办公室
    3. 联系电话:0579-82293111,82282245  传真:0579-82293161,82282335
    4. 学院网址:http://xz.zjnu.edu.cn  招生网址:http://xz.zjnu.edu.cn/zs
 十、其   他:本章程由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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