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考经验分享 | 播音主持中应具备的情、声、气!
语言是人们日常传递信息和交流思想感情的工具,情感、语声和气息是语言系统中的三大要素,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播音发声当中的情、声、气。、】
“情”指的是在播音过程中,播音员服务于播讲目的,由具体稿件或是话题引发并且由有声语言表达出来的,始终运动着的情感。“情”是播音创作的依托。
“声”是指播音员依据稿件或话题使用发声器官、运用播音技巧所发出的表达思想感情、包容大量信息并通过电声设备进行传播的规范化、艺术化的有声语言。
“气”是指在播音过程当中,为使有声语言传情达意,播音员要控制自如,使用胸腹联合式呼吸法所获得的发声动力。
“情”是内涵,是依托;“声”是形式,是载体;“气”是基础,是动力。其中,“情”起着主导性作用,只有通过思想感情状态的运动指导气息的流动,同时组织发声器官的协同动作,才能发出表情达意的声音来。气随情动,声随情出,气生于情而融于声,这就是情、声、气的关系。
“情”要取其高,“声”要取其中,“气”要取其深。以达到字正腔圆、清晰持久、刚柔自如、声情并茂的境界。在播音发声当中要以情代声,以声传情,不能本末倒置,以声造情。
有些年轻播音员运用情声气结合的播音情况不理想,主要原因是他们忽视了生活和工作中的实践和体验所造成的。这一点在“港台腔”和某些读报节目上显得尤为突出,是真情实感缺乏的体现。
主持人在生活中注意体会、观察、学习和摸索,便可掌握好情感和声音表达的恰当结合方式,做到激情洋溢且控制好分寸。
情声气结合中的“情”不仅仅是由具体稿件或是话题引发,并且是由有声语言表达出来的始终运动着的情感,这是一个“小情”的概念,主持人应做到“大情”的表达。
“大情”中的审美标准和价值判断必须经过主持人深入生活,和受众坦诚地交谈、交流、交心,才可获得。
播音主持需要创造意境美,而意境美的获得必须重视体验。播音主持作品具有审美性,受众在视听过程中的感知、情感、想象、理解等诸多的心理功能被调动起来,通过播音员主持人的播讲,受众获得信息和认知,得到愉悦和美的享受,在心理期待和审美方面都获得了体会和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