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3.专科提前批——艺术类统考专业: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等艺术类专业在专科提前批录取,需参加河北省相关专业艺术统考。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录取: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依据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参加省舞蹈统考的国际标准舞专业考生,可报考学院“舞蹈表演”专业,入学后根据专业情况分流到对应专业就读;
14.专科提前批——艺术类校考专业:模特与礼仪需参加河北科技大学组织的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统考未涉及的校考;国际标准舞专业考生,需参加河北体育学院组织的国标舞、健美操专业统考未涉及的校考。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录取: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达到学院自行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根据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15.专科提前批——文史(教育类)专业: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专业在文史类专科提前批录取,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相应的省艺术统考且成绩合格,依据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16.专科批——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依据高考文化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依次择优录取;无进档或未完成的专业计划允许在同批次其他专业分流,分配方案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17.体检要求:考生报考的专业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其他有关文件要求,根据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患有《意见》相关疾病者,学院可做出“不予录取”或“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或“学校有关专业不宜就读”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