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国人民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音乐表演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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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集美术和音乐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学院,是我校下属的23个学院之一。2011年,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学制 |
音乐表演 计划30人 |
钢琴 |
四年制 |
声乐(美声) |
五年制 | |
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
四年制 | |
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大号、圆号、长号) |
四年制 | |
古琴 |
四年制 |
说明:音乐表演专业招生不做分省计划。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方向的预录考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2、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省统考合格证;
3、考生入学时年龄不得超过22周岁(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登录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网(www.rdzs.com)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2、缴费:按北京市审批标准,我校专业测试收取初试费100元/生,复试费80元/生,三试费(乐理和视唱练耳)80元/生。其中,初试费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缴纳,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二试、三试费根据考试进度在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缴纳后,概不退还。
3、报名材料: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初试费用缴纳后,用A4纸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表》,按要求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并依次将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参加考生所在省统考的合格证书复印件装订在《报名表》后。报名材料无需提前邮寄,请妥善保存,于报到时一并提交。
四、报到及专业测试
1、报到时间和地点:完成网上报名缴费的考生于规定时间携带二代身份证和报名材料于2月25日9:00—17:00到我校学生事务楼421报告厅(北区食堂楼上)报到。报到当天进行现场拍照,不能代报,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测试时间和地点:测试地点安排在我校校内,具体测试时段和地点届时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方式: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和三试。
4、考试内容:
(1)专业演奏
专业方向 |
初试曲目 |
复试曲目 |
钢琴 |
两条技巧性练习曲;巴赫〖三部以上〗赋格。(练习曲必须包括肖邦一首) |
自选两首不同风格的乐曲,其中一首要求弹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即第一乐章或第三乐章)或古典变奏曲。 |
小提琴 |
大调或小调音阶一条(包括三度、六度、八度、换指八度、十度双音);巴赫无伴奏奏鸣曲或组曲的慢板乐章一首;帕格尼尼随想曲一首;音乐性小品一首。 |
浪漫时期的协奏曲第一乐章(包括华彩)。 |
中提琴 |
演奏三个八度大调或者小调音阶和七种琶音一套,同调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各一条;两首不同性质的中提琴练习曲;巴赫六首无伴奏组曲中的一个乐章 |
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者二、三乐章 |
古琴 |
初试演奏琴曲两首,必弹和自选曲目各一首,也可任选两首必弹曲目。超出必弹曲目范围的自选曲目,其技巧难度、艺术深度必须与必弹曲目相接近。必弹曲目:《平沙落雁》、《忆故人》、《长门怨》等。 |
复试演奏琴曲两首,必弹和自选曲目各一首。可重复一首初试曲目,也可任选两首必弹曲目。超出必弹曲目范围的自选曲目,其技巧难度、艺术深度必须与必弹曲目相接近。必弹曲目:《梅花三弄》、《流水》等。 |
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大号、圆号、长号 |
管乐(木管、铜管)考试曲目:初试内容包括自选一条关系大小调音阶和琶音, 含连音和断音, 琶音要求吹奏分解和弦;技巧性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
复试内容包括古典乐曲一首, 应与初试乐曲的风格不同.(可以演奏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
大提琴 低音提琴 |
演奏四个八度的音阶和琶音一条;大提琴要求演奏三度、六度和八度的双音;练习曲一首;巴赫无伴奏组曲前奏曲一首;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其他快板乐章、或奏鸣曲任选两个乐章。 注:低音提琴可免巴赫作品。 | |
声乐 |
演唱两首中国歌曲;用原文演唱两首外国歌曲;朗诵一段散文或诗歌;自备一段表演。演唱的歌曲不包括流行歌曲。参加声乐三试的考生要求考一条视唱,看谱即唱。 |
注:所有演奏专业曲目均须背谱演奏。报考小提琴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中提琴。
(2)视唱练耳
包括听音、听写、视唱三项。听音考查曲调记忆、节奏模仿、自然听觉能力;听写考查对单个和弦和简单曲调的记忆能力;视唱考查视谱能力和音准感觉。
(3)乐理
要求掌握音高、记谱法、节奏、节拍(连音符、组合法)、音程、和弦、调式构成、调式分析、民族调式、转调、移调、变音体系及常用音乐术语。
(4)面试
主要考查学生的艺术修养及综合素质。
5、注意事项:考生报到测试时要求统一使用二代身份证,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须提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妥。测试期间,交通、食宿自理;弦乐、管乐专业的考生需自备乐器;参加视唱练耳和乐理考试需自备钢笔、铅笔、橡皮。
五、文化课考试
获得校考和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并须参加“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报名和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考生须在取得高考成绩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反馈高考成绩和志愿信息。
六、录取原则
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我校校考成绩分专业方向排队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
七、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7日至2011年1月26日
2、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1年1月30日
3、报到、电子照相时间:2011年2月25日9:00—17:00
4、专业测试时间:2011年2月26日至27日
5、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寄发时间:2011年4月
6、网上反馈高考成绩信息时间:2011年6月25至30日
八、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2011年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果国家调整2011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九、入学及复查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作(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对艺术类本科生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十、学生待遇
1、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2、在校期间,音乐表演专业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网网址:www.rdzs.com
电子信箱: zsb@ruc.edu.cn
联系电话:010-62515432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十二、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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