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国人民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美术)
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艺术类(美术)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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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集美术和音乐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学院,是我校下属的23个学院之一。2011年,艺术类(美术)专业本科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全国招生计划 |
学制 |
备注 |
1 |
绘画(中国书画) |
10 |
四年制 |
本文来自艺路网 |
2 |
绘画(油画) |
16 |
四年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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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艺术设计 |
49 |
四年制 |
包含平面、景观和动画、新媒体四个方向 |
4 |
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 |
15 |
四年制 |
自主选拔录取 |
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招生办法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二、分省招生计划
校考后,根据专业成绩和招生计划向考生发放专业测试合格证。分省制定计划时,主要投放在优质生源集中的省份。
三、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省统考合格证书;
3、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2010年参加高考因舞弊或其他原因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入学资格的考生;
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从被处分之日起,至高考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报名
1、报名方式: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登录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网(www.rdzs.com)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完成报名。
2、报名材料:考生应用A4纸按系统要求打印《报名表》,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并将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参加省统考的合格证书复印件粘贴于《报名表》背面。报名材料无需提前邮寄,请妥善保管,在参加校考时交报到点工作人员查验。
3、网上缴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请考生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未完成网上缴费的不具有考试资格。报名考务费缴纳后,概不退还。
五、报到及专业考试
1、报到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旧体育馆(学校东门附近)。
2、报到程序:通过网上报名并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方可报到。报到时,由考生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到地点参加电子照相并领取准考证,熟悉考试安排。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考生报到不得由他人代报。报到时要求统一使用二代身份证,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需提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妥。
3、考试科目:
艺术设计专业:素描(含速写)、色彩;
绘画专业油画方向:素描(含速写)、色彩;
绘画专业中国书画方向:素描(含速写)、色彩。
4、考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5、注意事项:专业考试期间,交通、食宿由考生自理,绘画颜料、画具、画板一律自备,试卷用纸(8开)由学校统一提供。
六、文化课考试
获得校考和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并须参加“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报名和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考生须在取得高考成绩后,登录我校招生网反馈高考成绩和志愿信息。
七、录取原则
1、基本要求: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如考生所在省(区、市)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
2、绘画专业:符合录取基本要求,优先录取校考成绩前3名考生。其余考生,按校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其中专业课占60%,文化课占40%)排队录取。
3、艺术设计专业:符[FS:PAGE]合录取基本要求,优先录取校考成绩前5名考生。其余考生,按校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其中专业课占50%,文化课占50%)排队录取。
八、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 2010年12月27日至2011年1月26日
2、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1年1月30日
3、报到、电子照相时间:2011年2月16日8:00-20:00
4、专业测试时间:2011年2月17、18日
5、专业成绩公布及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寄送时间:2011年4月
6、网上反馈高考成绩信息时间:2011年6月25日至30日
九、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2011年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果国家调整2011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十、入学及复查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作(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对艺术类本科生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十一、学生待遇
1、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2、美术类专业学习期间学习用具、材料、外出写生等费用一律自理。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网网址:www.rdzs.com
电子信箱: zsb@ruc.edu.cn
联系电话:010-62515432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十三、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