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长春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长春理工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长春理工大学(原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是一所以光电技术为特色,光、机、电、算、材相结合为优势,工、理、文、经、管、法协调发展的吉林省省属重点大学。学校1958年由中国科学院创办,著名科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大珩教授为主要创始人、第一任院长,现任名誉校长。学校先后隶属于中国科学院、国防科委、五机部、机械委、机电部、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1999年,被划转为以吉林省管理为主,并与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共建;2002年,更名为长春理工大学;2004年,被确定为吉林省重点大学。现为吉林省、国家国防科工局、长春市共建院校。
二、专业介绍
(一) 艺术设计专业介绍
艺术设计专业拥有一支素质过硬、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具有丰富实际设计经验和较高教学科研能力的师资队伍。本专业办学指导思想是以专业学术研究为指导、以实际设计能力为目的、以社会需求为目标。在这个指导思想下,教学质量逐年提高,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5%以上,而且学生的设计作品在国内及国际上也多次获奖。本专业教学设施先进:有省内一流的天光画室、专业设计工作室、材料分析与设施实验室、摄影与摄像实验室、电脑图文设计实验室和专业资料图书室。
(二) 工业设计专业介绍
工业设计专业立足于设计、艺术、工程相结合,在理性与感性并重的创新思维模式下形成了以产品设计为核心,同时兼顾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艺术设计需求为特色的一整套教学体系,拥有一支素质精良、充满活力、具有丰富教学与科研经验的师资队伍。专业教学设施先进,拥有计算机辅助设计实验室、模型设计与制作实验室、摄影实验室、专业图书室、专业设计工作室。
三 、主要课程
(一) 艺术设计
设计素描、设计色彩、艺术设计史、艺术设计美学、字体设计、印刷工艺、电脑图像软件应用、招贴设计、民间图形设计、视觉符号设计、艺术摄影、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展示设计、陈设艺术设计、家具设计、灯具设计、材料与施工工艺、室内设计等。
(二) 工业设计
设计素描、色彩基础、设计思维表达、模型设计与制作、工业设计史、设计心理学、材料工艺学、人机工程学、计算机辅助工业设计、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家具设计、交通工具设计、机器产品造型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企业识别系统设计、三维艺术设计等。
四、培养目标
(一) 艺术设计
本专业培养具有系统的艺术设计专业理论知识和具有设计策划能力及相关专业操作技能的高级设计人才。学生通过系统学习,具备创新思维能力并掌握科学的设计研究方法,了解中外艺术设计的最新成果和发展动态,熟悉并掌握各种艺术设计表现原理,具有较强的艺术设计和实际开发能力,并在视觉、环境艺术设计等诸方面形成较完整的知识结构,从而获得更为广泛的社会择业范围和更强的竞争能力。
(二) 工业设计
本专业培养具有深厚的工业设计理论知识与较强的产品设计能力的高级设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将系统地学习有关艺术与设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特别是设计基础、设计理论、设计方法与设计表现等。本专业在培养学生掌握系统的工业设计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强调理论学习与设计实践相结合,使学生具备扎实的造型能力和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现代设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运用创新设计手段和方法从事工业设计。
五、毕业生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主要在企事业的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专业设计公司等从事平面广告设计与策划、产品包装设计、展览空间展示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等方面的设计、教学和科研工作。近几[FS:PAGE]年来,学生就业单位有北京爱依瑞斯家具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南昌理工学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江西省分公司、吉林金格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
六、招生专业及专业考试科目等
1、招生专业:艺术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工业设计专业(产品设计方向)
2、招生科类:文理兼招
3、招考人数:共80人(艺术设计40人、工业设计40人)。
4、考试科目:素描(150分)、色彩(150分)
注意:专业考试期间请自备画具,包括小型画板、铅笔、橡皮、水粉笔、水粉色颜料等。
5、招生省份:辽宁、河北、江苏、湖南
6、学制及学费:艺术设计:四年制本科 6200元/年;
工业设计:四年制本科 6200元/年。
七、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艺术事业。
2、符合户口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报考条件,有较强的美术基础,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非色盲、非色弱。
3、具有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同时具有良好的美术基础和艺术修养。
4、须取得考生所在省份专业统考合格证。
八、报名、专业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户口所属辽宁、湖南、江苏、河北的考生若报考长春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考生除按所在省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要求进行外,还必须参加长春理工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名并到户籍所在省指定考点参加长春理工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不得跨省报名参加艺术专业考试。具体报名考试的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长春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中的通知或咨询当地省市招生主管部门。
九、专业成绩查询及合格证发放
1、户口所属辽宁、湖南、江苏、河北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将在2011年4月初公布,考生可通过长春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cust.edu.cn)查询。
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长春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管理规定》中的要求,向户口所属辽宁、湖南、江苏、河北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十、录取办法
户口所属辽宁、湖南、江苏、河北的考生,持户口所属地省统一专业考试的合格证书和长春理工大学发放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至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的前提下,我校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的100%和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的60%相加所得总分进行排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100%)+(文化课总分×60%)
十一、联系方式
长春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 邮政编码:130022
电话:0431-85386281 传真:0431-85386281
主页:http://zsb.cust.edu.cn
长春理工大学文学院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989号 电话:0431-8558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