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西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201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坐落于古都西安,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百年名校。学校肇始于1902年的陕西大学堂,1912年始称西北大学。现学科门类齐全,基础与应用并重,为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国家“一省一校”计划重点支持建设院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现有22个院系、74个本科专业,8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53个硕士点,6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校学生26000余人。
一、专业介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广播、影视媒体及相关部门,培养具备中国播音学、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及美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从事广播电视普通话新闻播音主持及新闻报道、专题播音主持、各类节目主持、体育评论解说、影视配音、演播,广播电视编导、记者以及播音主持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复合型新闻传播专门人才。
西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托百年综合院校的大背景,通过特色培养,强化其专业特长,培养德才兼备,声形俱佳,一专多能的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层次 |
招生范围 |
备注 |
播音主持艺术 |
艺(文) 艺(理) |
四年 |
本科 |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
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报。 |
三、报考条件 符合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考条件;身体健康,无发音器官疾病,无色盲,无夜盲等症;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58米。
四、专业课考试
1、所有报考西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并于4月30日前在西北大学网站“本科招生”栏目中查询专业课成绩,依据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的考试结果填报高考志愿,学校不再另行发放专业课测试合格通知单。
2、考生所在省份有播音专业统考者,在通过省统考的情况下,考生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课考试安排如下:
专 业 |
科 类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地址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文) 艺(理) |
3月16-17日 |
3月19-21日 |
西北大学 太白校区 |
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 |
考试科目 1、初试:朗读指定作品;自备朗诵或才艺展示。 2、复试:即兴评述或主持小栏目;笔试:专业常识及短片评述 |
3、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省招办发放的《2011年省艺术专业课考试报考证》、考生所在省份有播音类专业统考者还须出示《2011年省专业课统考合格证》及以上三种证件的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4张(黑白彩色均可),证件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我校只接受考生面报,不接受函报和代报。
五、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科、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统考成绩与校考成绩均合格,且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结合本人志愿,兼顾地区平衡,按照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主持与播音专业(专科)
2011年西北大学主持与播音专业(专科)继续招生。报考我校主持与播音专业(专科)的陕西考生必须取得陕西省播音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并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地点与本科专业相同,考试内容同本科专业课考试的初试内容。河南、山西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专科)以考生所在省播音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层次 |
招生范围 |
备注 |
主持 与播音 |
艺(文)、艺(理) |
三年 |
专科 |
陕西省 |
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报。 咨询电话:029-88302744、88303533 |
艺(文) |
三年 |
专科 |
河南省、山西省 |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处理。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镇学府大道1号 西北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710127
联系电话:(029)88302211(本科) 8830274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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